索引号: | 546499/201807-34522 | 信息分类: | 价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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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民,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7-05 |
发布机构: |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7-05 |
生效日期: | 2018-07-05 16:33:51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罗价格〔2018〕19号 | 关键词: | 居民用电促销 |
名称: | 罗价格〔2018〕19号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进一步做好居民用电促销工作的通知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罗城供电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用电促销工作的通知》(桂价格〔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用电促销工作的通知 桂价格〔2018〕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用电促销工作的通知.pdf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8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